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近年來部署出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但同時我國營商環境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問題,企業負擔仍需降低,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仍待緩解,投資和貿易便利化水平仍有待進一步提升,審批難審批慢依然存在,一些地方監管執法存在“一刀切”現象,產權保護仍需加強,部分政策制定不科學、落實不到位等。目前亟需以市場主體期待和需求為導向,圍繞破解企業投資生產經營中的“堵點”、“痛點”,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和競爭力。經國務院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限制,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一)進一步減少社會資本市場準入限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要牽頭負責在2018年底前修訂并全面實施新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協調指導督促工作,有關部門和地方按職責分工盡快在民航、鐵路、公路、油氣、電信等領域,落實一批高質量的項目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要牽頭繼續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在核查清理后的PPP項目庫基礎上,加大對符合規定的PPP項目推進力度,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依規落實已承諾的合作條件,加快項目進度。發展改革委要組織開展招投標領域專項整治,消除在招投標過程中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嚴格落實《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賦予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發包自主權。
(二)推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人民銀行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疏通貨幣信貸政策傳導機制,綜合運用多種工具,細化監管措施,強化政策協調,提高政策精準度,穩定市場預期。抓好支小再貸款、中小企業高收益債券、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相關政策落實。銀保監會要抓緊制定出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加大信貸支持力度,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的政策措施,防止對民營企業隨意減少授信、抽貸斷貸“一刀切”等做法;建立金融機構績效考核與小微信貸投放掛鉤的激勵機制,修改完善盡職免責實施辦法。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要指導各地區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支持。各地區要通過設立創業啟動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創業創新。銀保監會、稅務總局要積極推進“銀稅互動”,鼓勵商業銀行依托納稅信用信息創新信貸產品,推動稅務、銀行信息互聯互通,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銀保監會要督促有關金融機構堅決取消和查處各類違規手續費,除銀團貸款外,不得向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向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減少融資過程中的附加費用,降低融資成本。
(三)清理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行為。市場監管總局、發展改革委要在2018年底前組織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完成對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文件、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情況的自查,并向全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2019年修訂《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市場監管總局要牽頭負責在2018年底前清理廢除現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護、指定交易、市場壁壘等的內容,查處并公布一批行政壟斷案件,堅決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四)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政府誠信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凡是對社會承諾的服務事項,都要履行約定義務,接受社會監督,沒有執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嚴重失職失責的要追究責任。發展改革委要監測評價城市政務誠信狀況,組織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各地區要梳理政府對企業失信事項,提出依法依規限期解決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研究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補償救濟機制。同時,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償力度。
二、推動外商投資和貿易便利化,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五)切實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公平待遇。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領域針對外資設置的準入限制,實現市場準入內外資標準一致,落實以在線備案為主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并組織對外資企業在政府采購、資金補助、資質許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進行專項督查。商務部要督促各地區2018年底前在省級層面建立健全外資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回應和解決外資企業反映的問題。商務部、發展改革委、司法部要組織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2019年完成與現行開放政策不符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廢止或修訂工作。司法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要加快推動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制定外資基礎性法律。
(六)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重大外資項目建設,將符合條件的外資項目納入重大建設項目范圍,或依申請按程序加快調整列入相關產業規劃,給予用地、用海審批等支持,加快環評審批進度,推動項目盡快落地。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要在2019年3月底前完成《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修訂工作,擴大鼓勵外商投資范圍。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要在2018年底前制定出臺征管辦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區嚴格執行外商再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從鼓勵類外資項目擴大至所有非禁止項目和領域的要求。
(七)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和推進通關便利化。財政部要會同市場監管總局、海關總署、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抓緊建立并啟動相關工作機制,指導督促各地區認真落實國務院確定的降低集裝箱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的要求,抓緊制定公布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落實到位。海關總署要牽頭商有關部門進一步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推動精簡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能退出口岸驗核的退出,2018年底前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減1/3,到2021年壓減1/2。商務部要盡快完成進口許可管理貨物目錄調整,減去已無必要監管的產品。
(八)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加快出口退稅進度。財政部、稅務總局要抓緊制定出臺完善出口退稅政策的操作文件,簡并退稅率,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推動實體經濟降成本、保持外貿穩定增長。稅務總局、海關總署等部門要加強合作,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對信用評級高、納稅記錄好的企業簡化手續、縮短退稅時間;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提高退稅審核效率,確保2018年底前將辦理退稅平均時間由目前13個工作日縮短至10個工作日;盡快實現電子退庫全聯網全覆蓋,實現申報、證明辦理、核準、退庫等業務網上辦理。同時,要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和堅決打擊騙取出口退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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